
朗读
常山县司法局文件
常司〔2019〕53号
常山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涉企经营行政许可清理的通知
县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企经营行政许可清理的通知》,现将我县开展规范性文件涉企经营行政许可清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27号)(以下简称《方案》)中关于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的要求,请各相关部门对照省政府《方案》后附的《浙江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见附件4请到常山法制钉钉群中下载)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取消的涉企经营行政许可,清理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中相应的实施性条款, 即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款不得出现已经取消的涉企经营行政许可内容。
二、责任分工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