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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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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20〕31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山县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常山县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常山县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以及《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常山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有关要求,深度融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构建完善的无障碍环境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意义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必然要求。开展“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创建工作,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群体更加平等地融入社会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全面建设更高质量的“特富美安”慢城大花园,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创建目标

以县城区为创建重点,按照逐步实施、整体推进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到2020年实现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无障碍设施全覆盖,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成功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

三、实施步骤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域覆盖”的原则组织实施,确保在2020年底完成创建并接受考核验收。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4月—2019年9月)。对照创建标准,对前期工作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部署启动创建工作。

(二)建设改造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6月)。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制定建设和改造计划,做好招投标工作,把好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关,全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查漏补缺阶段(2020年7月—2020年9月)。开展实地督促检查,广泛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广大群众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重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以通报、交办、督办等形式,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在组织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迎接国家部委的考评验收。

四、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组织有关媒体,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无障碍社会舆论氛围。负责将“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创建纳入到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范围,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和通报;指导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配备字幕;督促新华书店等单位做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等。

县发改局: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将该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县城区无障碍建设改造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审批;将县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年度城建项目投资计划;协调做好常山火车站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将该规划纳入城乡规划;负责对项目规划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等标准;做好无障碍建设的宣传、监督、检查、迎检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管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投入无障碍设施建设各项经费的使用。

县住建局: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新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扩建、改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应同步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且应保证使用功能的系统性和连贯性。负责无障碍环境建设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相关培训;对县城区公共厕所、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建设和改造,并设置无障碍设施标志标识;在县城区公共停车场按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和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指导老旧小区和其他建筑物逐步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指导督促燃气、供水企业服务窗口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对已建成并移交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无障碍设施加强管理和维护,做好无障碍建设的宣传、贯彻、监督、检查、迎检等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指导督促县城区大型商场、加油站等单位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负责联系协调基础电信企业做好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做好迎检等工作。

县传媒集团:负责加大对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的宣传力度,播出无障碍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做好行业窗口单位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配合开展舆论监督工作等。

县大数据中心:负责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为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等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提供技术服务等。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公交企业在各类汽车站、公交站点和车辆上配置无障碍设施,对公共汽车、客运车等交通工具进行无障碍升级改造;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设置无障碍坐席和标识;对乘客入口水平通道及轮椅席位进行改造等。

县教育局:负责县城区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特教学校等教育建筑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县民政局:收集、反馈老年人等群体的无障碍需求,对县城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提出意见,配合住建部门做好《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的宣传、培训、贯彻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指导县城区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单位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逐步对老年人家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做好创建宣传、培训、监督、检查、迎检等工作。

县残联:收集、反馈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无障碍需求,对县城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提出意见,配合住建部门做好《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的宣传、培训、贯彻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县城区无障碍设施现状调查,监督检查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好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和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监督、检查、迎检等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城区各类综合(专科)医院、医疗康复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做好无障碍建设的宣传、贯彻、监督、检查、迎检等工作。

县文广旅体局:负责指导督促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体育馆、宾馆酒店(三星级及以上)、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公共图书馆应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等。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督促县城区大型商场及三星级以下酒店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等。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政府公共办公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等。

县银保监组:负责指导督促县城区各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县营商办、县交易中心: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在其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

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负责做好所属司法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等。

团县委:负责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所辖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电信常山分公司、移动常山分公司、联通常山分公司:负责对外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对占用城区道路无障碍通道的设施进行清理和迁移;落实对持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服务等费用优惠政策。

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公司:负责对外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对占用城区道路无障碍通道的设施进行清理和迁移。

县国资中心、县国投公司、县城投公司、县农投公司:负责新建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监督、检查、迎检等工作。

天马街道、紫港街道、金川街道:负责做好所属办公场所、所辖社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配合做好其他建设改造工作;协助开展宣传、督查、迎检等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有效推进,成立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放在县残联。将“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创建纳入县文明创建工作体系之中,同部署同开展。住建、资规、综合执法、残联等部门共同组织指导创建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要牢固树立创建工作“一盘棋”思想,立足职能,服从大局,确保履职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指导督查的职责,推动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相关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人员,科学编制项目建设经费,加快项目设计、实施,补齐短板;加强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各单位创建经费由各单位自行统筹解决。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措施,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通过明察暗访、工作例会、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组织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疾人和老年人代表等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监督。

(四)营造良好氛围。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凝聚社会各界的创建共识。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广泛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加强市民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常山县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工作领导小组

2.常山县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工作任务分解表

3.常山县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实施范围示意图

附件1

常山县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郑金仙

副组长:鲍晓晖(县政府办)

傅昌华(县残联)

郑建炳(县住建局)

成  员:郭永平(县委宣传部)

琚东风(县发改局)

郑忠东(县经信局)

刘利忠(县营商办)

洪永海(县教育局)

廖小兵(县民政局)

吴  艳(县财政局)

黄晓东(县资规局)

潘广贵(县综合执法局)

黄国华(县交通运输局)

邹伟良(县文广旅体局)

朱  璋(县卫健局)

陈金龙(县市场监管局)

陈贤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魏  斌(县传媒集团)

占利华(县大数据中心)

计华丁(县国资中心)

李  骏(县银保监组)

宁玮亮(天马街道)

樊敏剑(紫港街道)

李  斌(金川街道)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傅昌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吴红华、郑俏、江俊、季建英、江根华、曾红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常山县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工作任务分解表

责任部门

任务分解

完成时限

县委宣传部

组织有关媒体,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无障碍社会舆论氛围。

创建期

将“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创建纳入到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范围,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和通报;指导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配备字幕;督促新华书店等单位做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

2020年6月底

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等。

2020年4月底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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