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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农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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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农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浙扶贫〔2018〕2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目标

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全面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为我县“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坚持以上率下与加强指导相结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各部门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影响扶贫开发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坚持集中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作风建设贯穿扶贫开发全过程,持续推进。

三、治理内容

(一)“四个意识”不强

1.对减缓相对贫困工作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对上级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4.对扶贫工作标准把握不准,或盲目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导致低收入农户增收任务无法完成;或降低标准,对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重视不够。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5.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6.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7.对本乡镇、街道、本部门的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 

8.主动作为不够,对扶贫开发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9.对结对帮扶、选派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10.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低收入农户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

11.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

12.区域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

13.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对低收入农户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

(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4.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

15.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16.扶贫资金投入分散,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17.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18.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

19.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20.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或者强迫命令一刀切。

21.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低收入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六)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

22.考核评估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

23.督查巡查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

24.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2018年4月,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制定下发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二)学习培训。2018年4月至5月,结合“乡村振兴,我们怎么干”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组织全县扶贫系统开展“扶贫开发再学习再认识再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市扶贫开发相关文件、政策及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全面自查。2018年5月至6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县扶贫办。

(四)全面治理。2018年6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活动,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督查与暗访,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切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五)问题整改。2018年9月至10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改,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检及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六)总结提高。2018年10月至12月,对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干部培训规划,重点要加强对扶贫干部的培训。培训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解读相关政策举措,介绍精准扶贫典型做法,帮助培训对象提高认识,着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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