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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教育局(通知) 常教安〔2011〕43 号 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乡镇(办事处)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现将《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通知》浙震发[2011]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师生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体师生防震减灾能力。 附件:《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转发 学校 防震减灾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 县安监局,范副县长 常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9日印发 浙江省地震局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文件 浙江省教育厅 浙震发[2011]28号 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区)委宣传部、地震(科技局)、教育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2011年是国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66号)精神,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对于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结合当前实际,现就做好我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防震宣传工作方针,坚持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因地制宜,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事业的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扎实有效地做好宣传教育工,引导全社会主动科学地参与防震减灾,为我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 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力度。制定宣传活动方案,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结合实际,把握时机,突出重点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联动,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建立长效宣传工作机制,多渠道增加对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的投入,为宣传工作的开展提供情报有力保障。 三、主要工作 (一)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等重大节目和时段,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设置宣传展板和标语、组织宣讲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地震基本知识、预防和救助知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识的科学普及宣传,提高公众科学应对地震的基本素质,增强对社会生活中各种科学工作者问题和愚昧迷信活动、反科学、伪科学活动的正确判断能力。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shanxian/20210623/32673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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