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出台背景及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2018年7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
二、主要内容
《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三类退役军人: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三是复员干部。
《意见》共5个部分,分别为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加大就业支持力度、积极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部分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意见》针对各类教育培训政策零散、优惠不足、培训质量不高、培训方式不灵活等问题,要求各地采取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加强教育培训管理等6个方面的措施,推动退役军人培训体系的全面升级。
第二部分加大就业支持力度。《意见》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支持力度。在放宽招收条件方面,明确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一是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二是鼓励企业招用。三是探索新的就业渠道。在强化就业服务方面,明确退役军人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优先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同时要求搞好后续扶持,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跟踪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并提供必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