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加强就业支持
1.对2019年1月1日后初来(之前在常山无企业参保记录)常山民营工业企业(不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下同)就业(以社保缴纳为准,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满一年给予10000元、15000元、20000元、30000元的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2.对到民营工业企业实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按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每月给予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的实习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对受邀来常山县参加招聘、实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给予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的交通补助;给予带队老师每月5000元的食宿补贴。
4.对我县民营工业企业自主招聘或人力资源机构帮助民营工业企业引进新员工(是指上年度无我县企业参保记录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的,以及为民营工业企业输送应届毕业生的中高职学校。按缴纳社保费满3个月的补助500元/人、满6个月的补助1000元/人、满12个月的补助2000元/人、满24个月的补助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加强创业支持
5.对在本县范围内2015年1月1日后初次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对自己缴纳社保的给予1万元/年的社保补贴;对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给予带动就业岗位补贴2000元/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