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军龄与工龄
退役军人到地方单位就业,绕不开“工龄”。
工龄计算是工资保险福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关于“军龄”和“工龄”的关系——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明确 :
“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明确 :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军龄和退役金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军龄是退役金核算的一项依据,关于“军龄”和“退役金”的关系——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明确 :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 20 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 80% 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 20 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 1%。”
《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 : “切实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工作。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现行办法计发。军龄满 20 年的,继续按照现行计发基数 80% 的比例计发;军龄满 19年、18年的,分别按照计发基数 79%、78% 的比例计发。”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明确 :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 12 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 6 个月的按照 6 个月计算,超过 6个月不满 1年的按照 1年计算。”
军龄和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