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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常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依法行政办通〔2019〕4号),现将常山县东案乡人民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清单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表
单位名称 | 地 址 | 举报投诉电话 | 派出机构情况 |
常山县东案乡人民政府 | 常山县东案乡东案村 | 12345 | 无 |
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 证件编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执法领域 |
1 | 0805472020083957 | 江土有 | 常山县东案乡人民政府 | 乡镇行政管理 |
2 | 0805472020083968 | 杨小兵 | 常山县东案乡人民政府 | 乡镇行政管理 |
3 | 0805472020084123 | 洪路 | 常山县东案乡人民政府 | 乡镇行政管理 |
4 | 0805472020084122 | 程曦 | 常山县东案乡人民政府 | 乡镇行政管理 |
行政执法依据
http://qzcsda.zjzwfw.gov.cn/col/col1118330/index.html
行政执法职责和标准
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street/list/listdetile.do?type=0&adcode=330822221000&name=%E4%B8%9C%E6%A1%88%E4%B9%A1&webid=1564
五、行政执法程序
(一)简易程序:(对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50元以下,对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具体执法程序及要求:
1、出示执法证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自己执行公务的执法证件,以证明自己拥有实施处罚的职权)?
2、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当场指出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说明给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及有关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同时还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