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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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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20〕125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山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常山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常山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创新型县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1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浙江考察重要讲话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努力实现增长动能转换,为把常山建设成为创新型县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探索建立适宜常山发展的科技创新路径、创新模式,实施创新载体建设提升、创新主体培育、产业发展创新、创新人才集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五大工程,到2025年,实现创新投入持续增加、创新创业更加活跃、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绩效更加明显,全面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创新投入增加。财政科技支出达到2.2亿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达到2.6%,全社会软投入相当于GDP比重达5%。

——创新创业活跃。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0家,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30家,新增省创新型领军企业1家,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和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各1家,新增省级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1家,县级以上重点创新团队累计达12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人员数占总从业人员数比重达到10%。

——创新环境优化。创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家,省级高新园区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个。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获得的税收减免额累计达到1.5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数占比达到100%,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员数达到20人。

——创新绩效明显。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0%,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3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10%,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5件,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3.3%。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工程

1.加快省级高新园区建设。依托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半导体、特种纸、精密基础件等产业领域,围绕高端产业集聚、科技创新活跃、体制机制健全的省级高新园区建设目标,编制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创新创业链,集聚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创业资源。积极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与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推动园区“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综合运用要素配置政策,倒逼园区企业转型升级。制定省级高新园区产业与科技、创业与投融资、技术参与收益分配等政策。到2025年,建成有常山特色的省级高新技术园区1个。(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

2.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按照“集聚科技要素、发挥示范效应、带动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制定规划,全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引领乡村振兴。引导农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胡柚、油茶、食用菌、香柚等产业,开展新技术、新品种应用推广。到2022年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到2025年,争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个,省级科技示范基地15个,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10项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水局、县供销联社〕

3.搭建“双创”孵化服务平台。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方式,积极构建“技术研发+实验中试+成果转化+产业化示范”创新链条,建设一批产业技术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引入专业团队,实行“投资+孵化”的管理运营模式,形成以“公共科技平台”为中心,以“研发创新平台”和“创业孵化平台”为两翼的总体布局。鼓励引导规上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企业研发机构。到2025年,建成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2家,省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15个,科创中心1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协、县经济开发区)

(二)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

4.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型企业倍增计划,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支撑科技型企业培育孵化。鼓励科技型企业实施技术研发,加大财政支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的项目,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攻关”。培育一批研发投入占比大、成长性快、盈利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300家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开发区〕

5.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强化研发费用归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持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研发投入奖补力度。到2025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0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值达2.6%。〔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经济开发区〕

6.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提升计划,重点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份额大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创新型领军企业。主动对标行业领先企业,与国内外大院名校、上市公司合作,强化核心技术研发,努力成为行业细分领域的领军者。到2025年,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3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三)实施“产业发展创新”工程

7.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数字产业、先进制造、大健康等领域,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项目。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帮助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落地。强化科技计划项目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到2025年,累计申报省科技厅、省经信厅重点研发、重大制造业项目15个以上,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5%,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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