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要求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1年元旦、春季将至,为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局领导班子、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领导干部 “头雁效应”,及时研究部署,带头贯彻落实,要突出重点环节,坚持从源头抓起,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纪律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八条禁令”以及县委“八个严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各项法纪和规章制度,清正廉洁,过一个清廉节俭的节日。
二、坚决正风肃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