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HCSD01-2020-0011
常政办发〔2020〕176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常山县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
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的使用管理,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妥善处置因企业经营困难或企业负责人逃匿等情况下欠薪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衢州市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92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常山县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常山县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