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学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办学能力、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电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突出重点。以处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处室考核突出重点工作,突出打造工作亮点;个人考核突出班主任工作、招生工作、作风建设和信息宣传。
(二)实事求是。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内容、标准、过程、结果公开。
(三)奖优罚劣。推进工作绩效,根据重点工作任务的变化,加大奖惩力度,体现工作实效。
二、考核对象
学院各处室及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处室考核
1.加分项目
(1)各处室在完成年度常规性信息任务数基础上,超出指标50%加2分,超出指标100%加5分,被县两办采用的每条加2分,逐级加倍计分,得到县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0分。撰写上级约稿任务,按时完成上报的每次加3分,被采用的按实际得分计入处室考核。以处室为单位,信息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主流媒体采纳录用的,按每篇分别加10分、5分、3分、2分加分,同一篇文章不重复计分,按最高一项计分。
(2)处室工作在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举办的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的按5分、4分、3分、2分加分,作书面经验交流的按4分、3分、2分、1分加分;处室工作在国家、省、市电大举办的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的,分别加 4分、3分、2分,作书面经验交流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3)学院或处室被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评为各类先进荣誉的按 5分、4分、3分、2分加分,被国家、省、市级教育部门、电大评为各类先进荣誉的,分别加4分、3分、2分。
(4)积极参与上级电大组织或由上级电大推荐参加的项目或比赛,并获得立项或获奖的,按照国家、省、市三级,每人次分别加5分、3分、1分。
(5)处室或个人为单位提供有效招商信息的每条加2分,牵头完成项目招商的每项加10分;向上争取到非政策性资金的酌情加分。邀请浙江开放大学分管领导或处室长来常指导工作,每次加5分。
(6)完成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或工作成绩突出者,经处室负责人申报,由学院领导班子审定,给予1-5分奖励。
2.扣分项目
(1)各处室每月至少向办公室报送2条信息,其中1条为问题建议类信息,每月少报1条扣1分;院办公室每月至少要向县委县政府信息科报送2条信息,少报1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