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2019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由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实施,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2020年5月13日,《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浙基卫办〔2020〕1号)中提出,由各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2020年11月3日,《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要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提高区域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及区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
(二)目标人群。辖区内常住育龄人群(常住是指在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人群),包括已婚育龄夫妻和未婚育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