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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1年新高考招生政策百问百答

2021-06-17 常见问题 收藏
朗读

1.我省高考共有几种招生模式?

答:我省高考主要有四种考试招生模式:一是统一高考招生。考试不分文理,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分别均为3门。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科目由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二是高职提前招生。普通高中考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考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实行“一档多投”,实现考生高校双向选择,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的考生自主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三是单独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全省统一单独考试,考试由文化课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课考试为语文、数学2门。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须先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及以上级别笔试,获得笔试合格成绩,方可报考相应专业。考生需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在17个大类中自主选报一类,职业技能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四是“三位一体”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高校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

2.统一高考各科目如何计分?由谁命题?

答: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并赋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满分750分。外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各科均由我省自主命题。从2023年起,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3.高考科目有几次考试机会?何时考?成绩有效期如何规定?

答:语文、数学提供1次考试机会,考试安排在6月,成绩当年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分别安排在1月和6月,其中6月考试与高考语文、数学同期举行,考生自主选用其中1次成绩;自2021年1月考试起,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当年有效。2020年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仍可适用于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4.考生怎样选定选考科目?有何报考规则?

答: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根据拟报考学校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个科目中,选择3科作为选考科目,每科至多参加2次考试。每一门选考科目,可由考生自己在考前选择,具体在实际报考该科目时确定。学生高三起参加选考科目考试,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方能报考该科目的选考。

5.选考科目为什么采用等级赋分?

答:选考科目不使用卷面得分,而采用等级赋分,主要因为:(1)不同科目的卷面得分缺乏可比性。选考科目由考生自主选择,不同科目考试内容和难度有所不同,把不同科目考试卷面得分机械相加合成总成绩给考生排序不够合理。(2)不同科目实行等级分相对可比。等级分,是根据事先确定并公布的各科相同的比例,先按考生的卷面得分划定相应等级,再按等级赋分,相同的等级分数相同,进而使不同科目的分数具有相对可比性。(3)此外,考生考什么科目、什么时候考试,使用哪次考试成绩都由自己决定,对于实行等级分来说,考生选择机会和权力是平等的。

6.选考怎样赋分?如何细化?

答:选考科目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卷面得分为依据,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并按对应关系赋分,赋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前提,起点赋分40分,每门满分100分。

注意:从2022年1月选考起,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在原21等级基础上划分为20个赋分区间,将原第1(1%,100分)、第2(2%,97分)两个等级合并为一个赋分区间,其余不变。各对应区间内按等比例转换,四舍五入将卷面得分转换为等级分。

原等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原等级赋分

100

97

94

91

88

85

82

79

76

73

70

人数比例(%)

1

2

3

4

5

6

7

8

7

7

7

现等级赋分

100-97

96-94

93-91

90-88

87-85

84-82

81-79

78-76

75-73

72-70

原等级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原等级赋分

67

64

61

58

55

52

49

46

43

40

人数比例(%)

7

7

7

6

5

4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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