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享3000元/人补贴、以灵活就业方式自己落实“饭碗”的合规人员可享受3年的社保补贴;在甬无房的持证技师、高级技师分别可享1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生活安居补贴……8月19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联手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大幅降低政策享受门槛,一系列政策的经办实现全市统一,5大类别的补贴可“零申报”获取。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于7月17日正式印发,并明确从8月17日起正式施行。本轮的稳就业政策中,着重加强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的帮扶。在《实施细则》中,我市明确了这些扶持政策的具体申报要求。在本年度内,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企业每招用1人,可获得3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于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后,可享受每人每月450元的补贴(奉化区及各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执行);享受期限除初次核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对于前来我市的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明确了享受安居补贴的具体要求:自2020年8月17日起,在甬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市属事业单位以及单位纳税地在市本级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新吸纳首次在甬就业(以首次在甬缴纳社保时间为准)的具有技师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在依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在宁波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未在宁波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住房的情况下,可分别获得1万元和3万元的一次性生活安居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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