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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机关事业单位的外聘人员,今年是否有高温补贴?
海曙区人社局: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4号)规定,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三档,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6月-9月。对于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在33°C以下的企业,必须按照以上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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