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从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的角度明确提出,要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中央和省里都已经下发了相关文件,对脱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迅速,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等原因,我市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存在政社不分、治理结构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实现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还原社会组织的社会属性,建立政府依法行政、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的新体制,对于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内在活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工作重心从服务政府转向服务企业、行业和市场,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指导、咨询、信息等智力服务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波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正式启动。
哪些行业协会商会需要与行政机关脱钩?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参公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以下特征的,需要与行政机关(参公单位)脱钩:
一是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二是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三是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行业协会商会,经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脱钩工作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按照《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文件要求,脱钩工作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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