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规范苍南县工业园区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园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财务管理法规、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工作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一、中心预决算及财务管理
(一)预决算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安排和保障重点的原则,根据全县部门预决算编制的要求,及时做好园区部门预决算编制和公开工作。
1.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由综合科按照县财政定额标准统一编制。
2.项目经费及业务费预算由各科室结合本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报。项目预算需提供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文件依据。科室未上报的预算支出原则上不予列支。
3.政府采购预算由综合科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固定资产使用和折旧年限标准进行编制。
4.综合科对各科室报送的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和综合平衡,形成下年度部门预算编报方案,报主任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审定后报县财政局审核。部门预算经县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年度预算指标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和追加。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追加的,有关科室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任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审议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综合科要根据县财政局年度决算编制的要求,总结和分析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分析编制本单位年度部门决算。
(二)财务管理
财务报销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经办人、科室负责人(证明人)要对报销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报主任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通过。
1.日常办公用品采购、零星设备(车辆)维修等由综合科统一负责实施,采用事前审批制度,由经办人填写《财产购置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综合科负责人审批。超过5000元的,须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凡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应急类或临时必需购买的,须经综合科同意后,由科室先采购再执行相应报销程序。
2.其他零星项目支出。5万元以下的须事前审批《零星项目审批表》,5万元(含)以上的须附主任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纪要。
3.银行代扣款项如银行零星手续费、电话费、社保和公积金扣款等,由综合科审核直接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