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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十六次土地管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上级部署,县政府决定于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十六次土地管理宣传月和第十三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题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土地管理法》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和规范土地市场建设,为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活动主题是: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可持续发展。力求通过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土地市场规范意识、土地资源忧患意识,提高对加强土地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增强全社会土地法制观念;纠正土地管理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交易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加快建立和健全土地市场管理体系步伐,进一步完善土地资产管理制度,实现我县土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宣传月活动的组织要求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土地管理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要把它作为6月份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部署,认真抓好宣传活动的组织、经费、责任、计划“四落实”,努力形成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社会参与的土地管理宣传活动格局。县国土、教育、监察、司法、文化、广电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宣传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要注意把土地管理的宣传与全民国土观念教育结合起来,与当前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结合起来,与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开展以案说法结合起来,努力促使宣传月活动有声势,有实效。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于7月5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并抄送县国土资源局。
附:第十六次土地管理宣传月暨第十三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二OO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