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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三年五月十三日
苍南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特殊商品,是国家重要战略物资。保障粮食供求平衡,是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定的大事。我县现有122.4万人口,其中:城镇居民22.65万人,农村各类缺粮人口30万左右,是个缺粮大县,本县生产的粮食只占需求的60%左右,还有40%以上的粮食缺口需要靠外调。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每年从外省、市调入的粮食大约2.5亿-3亿斤。同时,我县地处东南沿海,是南京战区沿海第一线,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随着本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粮食种植面积逐年减少,粮食产需缺口越来越大,粮食的市场风险和调整难度也在增加。因此,加强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确保粮食供求平衡与粮食市场的基本稳定,是当前巩固和发展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成果,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顺利推进,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根据粮食工作市县长负责制的要求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3〕5号)精神,特制定《苍南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一、粮食安全预警系统的建立和应急方案
(一)粮食安全预警等级
根据粮食安全的风险程度,在确定本县粮食安全系数的基础上,制订粮食安全警戒等级,我县拟划分为三级:
1、初级警戒(一级)。一般指本县范围出现粮食减产、粮食市场价格有所波动,造成粮食供求暂时不平衡。衡量指标为:市场粮食流通库存只维持3天,粮食价格波动在30%以上。
2、中级警戒(二级)。由于灾害性气候影响,出现全国性的粮食减产,供需不能平衡,或者重大政治影响(如战争等),造成全国性的粮食市场紧张和价格波动,粮源采购困难。衡量指标为:市场流通库存告馨,粮价上涨幅度在50%以上,居民心理紧张,外调粮食半个月以上不能到位,粮食紧张状况一个月不能缓解。
3、高级警戒(三级)。由于全国性连年自然灾害等灾难性气候因素,或长时间局部战争,国际间粮食禁运等情况,造成粮食市场混乱,价格奇高,居民恐慌和抢购等现象。衡量指标为:可掌握的粮源日益减少,本县储备粮已无货,粮食价格上涨一倍以上,粮食紧张状况长时间得不到缓解。
(二)粮食安全应急方案
根据不同的预警等级,制订相应的应急方案。
1、出现一级警戒时,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召开紧急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部署实施应急方案。应急方案是充分利用国有购销企业所掌握的周转粮库存和民营企业最低库存量进行供应,动用少量地方储备粮投放市场;同时积极到外地采购粮源,平抑粮价,安定人心,保障供求平衡。
2、达到二级警戒时,应急方案是动用地方储备粮和粮食风险基金,想方设法组织粮源,力求粮食供求平衡;同时,尽快恢复粮食生产能力,并实行居民定量供应制度,控制工业用粮。
3、当达到三级警戒时,应急方案是立即实施居民计划用粮(凭计划限量供应),实行粮食专营,坚决查处粮贩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违法行为,并请示上级紧急支援专项储备粮,切实做好粮食的总量平衡。
(三)应急预案能力的保障
1、保持我县粮食生产能力25万吨。
2、落实县级储备粮2万吨,并保证储得进、管理好,拿得出、用得上、逐步增加能用于商品粮口粮的粮食品种。
3、建立最低周转粮库存制度,规模达到商品消费人口2.5个月口粮供应标准2.75万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周转粮保持5000吨;粮食加工企业和经营企业常年最低库存粮食不低于上年经营量5%-10%的水平。
4、确保全县粮食风险基金600万元足额到位。
5、确保定点应急加工企业具备日产220吨粮食加工能力。
(四)应急时人员、运力的征调和供应办法。
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县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对有关部门、人员、运力、加工厂进行统一调度和安排,以确保应急方案的实施。
1、粮食调运主要依靠社会运输力量,可采用水路船运和陆路汽车运输办法,保证日运输能力300吨,并在2小时内送达全县各地。
2、定点应急粮食加工企业6家,加工能力为220吨/日。视情况变化需要另行征用。
3、定点供应网点由县军粮供应站、各粮食收储分公司和委托社会上信誉较好的粮店作为定点供应网点。
4、应急时粮食供应办法:非农业常住人口,凭居民户口簿,以人限量供应;农村缺粮人口,以乡镇、村为区域,以人限量供应;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口,凭暂住证,以人限量供应;学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设团体购粮点,纳入集团供应范围,可以送粮上门供应。
二、实施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粮食安全预案的及时、准确实施,经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一)成立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粮食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农发银行、农业局、统计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县粮食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二)县粮食行政部门要设立专职信息员岗位,专职负责粮食预警及粮食应急预案工作,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
(三)乡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交易市场,粮食批发经营企业要建立布局合理的粮食安全信息网络,落实粮食安全信息员,进行有关粮食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
(四)粮食安全应急时的市场管理。
在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市场管理联合执法大队,由工商、质监、公安、物价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组成,重点是对囤积居奇商贩的打击,以及哄抬粮价不法行为的查处。同时加强对粮食的质量、食用安全检查。
三、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程序
当粮食供应异常,价格波动较大,市场可供量急剧下降,达到粮食安全警戒线时,县粮食局应及时向县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由县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下达启动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实施程序。
启动预案实施程序后,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部署应急工作,重大事项立即上报市粮食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下达动用最低周转粮库存指令,并向定点加工企业、各供应网点发出应急供应通知,以及实施供应办法。
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粮食采购、供应、调运、加工等计划的落实,及时向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和向上级粮食安全领导小组要求省级、中央储备粮支援的请示。
统计、粮食、工商部门负责调查了解、掌握粮食批发企业、大型用粮企业、加工企业以及粮食市场购销大户的粮食库存情况,对城镇居民、缺粮农户和外来流动人口进行存粮抽样调查,对市场上批量销售进行登记。
工商、物价、粮食等部门,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的检查监督、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及时向社会通报情况,发布信息,以安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
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各司其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集各类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措施准确到位,以利粮食安全应急方案的顺利实施。
应急预案实施的结束:通过预案的实施,我县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市场粮价恢复正常,市场秩序稳定,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公告宣传警戒解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三年五月十三日
苍南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特殊商品,是国家重要战略物资。保障粮食供求平衡,是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定的大事。我县现有122.4万人口,其中:城镇居民22.65万人,农村各类缺粮人口30万左右,是个缺粮大县,本县生产的粮食只占需求的60%左右,还有40%以上的粮食缺口需要靠外调。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每年从外省、市调入的粮食大约2.5亿-3亿斤。同时,我县地处东南沿海,是南京战区沿海第一线,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随着本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粮食种植面积逐年减少,粮食产需缺口越来越大,粮食的市场风险和调整难度也在增加。因此,加强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确保粮食供求平衡与粮食市场的基本稳定,是当前巩固和发展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成果,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顺利推进,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根据粮食工作市县长负责制的要求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3〕5号)精神,特制定《苍南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一、粮食安全预警系统的建立和应急方案
(一)粮食安全预警等级
根据粮食安全的风险程度,在确定本县粮食安全系数的基础上,制订粮食安全警戒等级,我县拟划分为三级:
1、初级警戒(一级)。一般指本县范围出现粮食减产、粮食市场价格有所波动,造成粮食供求暂时不平衡。衡量指标为:市场粮食流通库存只维持3天,粮食价格波动在30%以上。
2、中级警戒(二级)。由于灾害性气候影响,出现全国性的粮食减产,供需不能平衡,或者重大政治影响(如战争等),造成全国性的粮食市场紧张和价格波动,粮源采购困难。衡量指标为:市场流通库存告馨,粮价上涨幅度在50%以上,居民心理紧张,外调粮食半个月以上不能到位,粮食紧张状况一个月不能缓解。
3、高级警戒(三级)。由于全国性连年自然灾害等灾难性气候因素,或长时间局部战争,国际间粮食禁运等情况,造成粮食市场混乱,价格奇高,居民恐慌和抢购等现象。衡量指标为:可掌握的粮源日益减少,本县储备粮已无货,粮食价格上涨一倍以上,粮食紧张状况长时间得不到缓解。
(二)粮食安全应急方案
根据不同的预警等级,制订相应的应急方案。
1、出现一级警戒时,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召开紧急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部署实施应急方案。应急方案是充分利用国有购销企业所掌握的周转粮库存和民营企业最低库存量进行供应,动用少量地方储备粮投放市场;同时积极到外地采购粮源,平抑粮价,安定人心,保障供求平衡。
2、达到二级警戒时,应急方案是动用地方储备粮和粮食风险基金,想方设法组织粮源,力求粮食供求平衡;同时,尽快恢复粮食生产能力,并实行居民定量供应制度,控制工业用粮。
3、当达到三级警戒时,应急方案是立即实施居民计划用粮(凭计划限量供应),实行粮食专营,坚决查处粮贩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违法行为,并请示上级紧急支援专项储备粮,切实做好粮食的总量平衡。
(三)应急预案能力的保障
1、保持我县粮食生产能力25万吨。
2、落实县级储备粮2万吨,并保证储得进、管理好,拿得出、用得上、逐步增加能用于商品粮口粮的粮食品种。
3、建立最低周转粮库存制度,规模达到商品消费人口2.5个月口粮供应标准2.75万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周转粮保持5000吨;粮食加工企业和经营企业常年最低库存粮食不低于上年经营量5%-10%的水平。
4、确保全县粮食风险基金600万元足额到位。
5、确保定点应急加工企业具备日产220吨粮食加工能力。
(四)应急时人员、运力的征调和供应办法。
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县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对有关部门、人员、运力、加工厂进行统一调度和安排,以确保应急方案的实施。
1、粮食调运主要依靠社会运输力量,可采用水路船运和陆路汽车运输办法,保证日运输能力300吨,并在2小时内送达全县各地。
2、定点应急粮食加工企业6家,加工能力为220吨/日。视情况变化需要另行征用。
3、定点供应网点由县军粮供应站、各粮食收储分公司和委托社会上信誉较好的粮店作为定点供应网点。
4、应急时粮食供应办法:非农业常住人口,凭居民户口簿,以人限量供应;农村缺粮人口,以乡镇、村为区域,以人限量供应;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口,凭暂住证,以人限量供应;学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设团体购粮点,纳入集团供应范围,可以送粮上门供应。
二、实施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粮食安全预案的及时、准确实施,经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一)成立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粮食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农发银行、农业局、统计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县粮食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二)县粮食行政部门要设立专职信息员岗位,专职负责粮食预警及粮食应急预案工作,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
(三)乡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交易市场,粮食批发经营企业要建立布局合理的粮食安全信息网络,落实粮食安全信息员,进行有关粮食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
(四)粮食安全应急时的市场管理。
在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市场管理联合执法大队,由工商、质监、公安、物价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组成,重点是对囤积居奇商贩的打击,以及哄抬粮价不法行为的查处。同时加强对粮食的质量、食用安全检查。
三、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程序
当粮食供应异常,价格波动较大,市场可供量急剧下降,达到粮食安全警戒线时,县粮食局应及时向县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由县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下达启动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实施程序。
启动预案实施程序后,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部署应急工作,重大事项立即上报市粮食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下达动用最低周转粮库存指令,并向定点加工企业、各供应网点发出应急供应通知,以及实施供应办法。
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粮食采购、供应、调运、加工等计划的落实,及时向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和向上级粮食安全领导小组要求省级、中央储备粮支援的请示。
统计、粮食、工商部门负责调查了解、掌握粮食批发企业、大型用粮企业、加工企业以及粮食市场购销大户的粮食库存情况,对城镇居民、缺粮农户和外来流动人口进行存粮抽样调查,对市场上批量销售进行登记。
工商、物价、粮食等部门,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的检查监督、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及时向社会通报情况,发布信息,以安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
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各司其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集各类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措施准确到位,以利粮食安全应急方案的顺利实施。
应急预案实施的结束:通过预案的实施,我县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市场粮价恢复正常,市场秩序稳定,粮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公告宣传警戒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