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政办〔2004〕69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苍南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苍南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苍南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章方璋
副组长:王宗泽 邱华萍
成 员:张笃崇(县府办)
李美君(县委农办)
杨昌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杨绍霖(县发展计划局)
高友平(县财政局)
黄孝维(县国土资源局)
杨立祥(县审计局)
钱贤共(县民政局)
吴建新(县公安局)
金细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余 真(县人行)
黄悌敏(灵溪镇人民政府)
丁振俊(龙港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协调小组和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指导、协调等工作,张笃崇同志任组长,杨昌栈同志任副组长,项延钢(县财政局)、金细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叶志万(县公安局)、陈宣仁(县国土资源局)、林学准(灵溪镇人民政府)、缪克社(龙港镇人民政府)等同志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具体业务工作,金细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邓敦涨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OO四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机构 被征地农民 保障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