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4〕218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苍南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稳定和完善我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前实际,县政府决定成立苍南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县农业局曾慧贤担任主任,县农业局杨思贤、周荣灿、县林业局姜传清、县水利局詹华辉、县海洋与渔业局赵崇凯、县法制办陈传亮、县妇联邓彩玉为委员。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杨思贤兼办公室主任。
二OO四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农业 经济管理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