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4〕197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行政
中心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定价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行政中心综合楼已进入设备安装和室内装修阶段,许多大宗材料和设备无信息价或信息价与市场价偏差较大,需招标、政府采购或价格签证。为了规范操作,节省造价,县政府决定成立县行政中心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定价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魏中梁(县行政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副组长:方君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章国强(县行政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陈开旭(县行政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成 员:章子钧(县监察局)
薛圣峰(县审计局)
苏细岙(县财税局)
王卫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黄忠文(县建行)
陈荣卫(县建行)
二、工作职责
工作小组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县行政中心工程建设中材料设备采购、定价及大宗工程量变更等工作。
1、负责拟定县行政中心工程大宗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发布采购有关信息。
2、负责县行政中心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招标或采购。
3、负责对定价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拟定签证价,报县政府审定。
4、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30万元以上的较大工程量变更进行论证,提出合理化意见及变更方案,报县政府审定。
5、负责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工作小组履行职责要注重效率和效益相结合,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节约。
2、工作小组在选择确定材料及设备时,要坚持“适用、经济、安全、美观”原则,对重大事项须请示县政府领导后再做决定。
3、小组成员要遵守招投标法、政府采购及廉政制度等法规制度。
4、小组成员要列席县行政中心工程有关材料及设备采购、定价方面的会议。
5、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派出人员开展工作,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更换人员;各派出人员要妥善处理好工作小组工作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如工作小组工作需要,没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到位,以确保人员相对稳定和工作小组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OO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检察院、县法院,各人民团体。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