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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05-200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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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5〕258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

落实2005-200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苍政发〔2005〕134号),建立以“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为主要内容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5-2007年苍南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

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是本项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重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促等,对分工负责的重点工作要建立内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并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重点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他有关参加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切实承担起各自的具体工作任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苍南县2005-200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二OO五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食品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0月14日印发

附件

苍南县2005-200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一、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按照《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定的食品安全工作三年目标,编制全县食品放心工程(2005-2007年)三年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县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重点整治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切实提高我县食品加工业水平。通过整顿,扶持一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信誉度好、知名度高的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卫生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劣质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机制。其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一)制定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县质监局。

参加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5年6月30日

前完成肉制品、乳制品等10类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启动其余13类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

牵头单位:县质监局。

参加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局、卫生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整治食品生产区域性质量问题。

牵头单位:县质监局。

参加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局、卫生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参加单位:县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

三、实施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制定农产品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建立农兽渔药等残留监控体系,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力争蔬菜、瓜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农兽渔药残留明显下降,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副产品基地内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参加单位:县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质监局。

四、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监管。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和市场巡查制度,开展创建“放心示范农贸市场”活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其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一)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促使城镇居民注重食品安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消费意识明显提高,购买安全放心食品和绿色环保产品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促使绝大多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达到绿色市场标准,连锁超市销售生鲜食品的比重大幅上升;促使进入绿色通道的食品都能符合质量卫生标准,鲜活食品运输采取保鲜措施,公路运输的白条肉实行吊挂、封闭运输,冷却肉实行冷链运输,面向社会的生鲜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得到较大发展。

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参加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

(二)推行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实现县城大型市场、超市的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的目标。开展“放心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三)推进生猪、牛羊等定点屠宰工作。实现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的目标。

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参加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

(四)强化食品标识和包装管理,大力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参加单位:县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各乡镇。

五、加强食品消费领域监管。加快推进餐饮业、食堂等消费领域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力争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达95%以上。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参加单位:县教育局、规划建设局。

六、加强各类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对学校周围餐饮业、食品店和食品摊点的专项整治,加强对民间红、白喜事与群众大型聚会饮食的宣传、指导及管理,加大对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参加单位:县教育局、规划建设局。

七、加强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加大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的行为。

牵头单位:县工商局。

参加单位:县卫生局、农业局、质监局、供销社。

八、依法查处食品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及

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重视查办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

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制订全县推行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规划,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县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公安局、卫生局。

十、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方式的培育,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流通领域。其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一)实施“千镇连锁超市”工程。力争2005年开设连锁超市的乡镇达12个,到2007年达80%。

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参加单位:县工商局、供销社。

(二)实施“万村放心店”工程。力争2005年全县建立放心店的村达248个,到2007年达100%。

牵头单位:县工商局。

参加单位:县经贸局、供销社。

十一、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明确各级政府、基层组织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理顺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特别是“无证无照、有证无照、无证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其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一)健全监管责任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经贸局。

(二)完善案件移送机制。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

(三)建立种植养殖、生产、流通和消费等领域的食品质量预警机制。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

十二、构建群众监督网。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建立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其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一)完善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建立全县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网络。

牵头单位:县工商局。

参加单位:县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完善乡镇质监员、村居协管员、企业信息员队伍,

建立全县质监管理网络。

牵头单位:县质监局。

参加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局。

参加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

十三、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加强队伍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四、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投入。各级财政应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支持有关部门改善食品安全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检、暗查暗访等经费。加大对现代农村流通网建设的财政扶持。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参加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

十五、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研究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挥现有检测机构作用,实行资源和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县质监局。

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六、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加快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我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十七、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和互通机制,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评估体系。其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一)发布有关生产基地农产品农药、兽药、渔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

参加单位:县质监局。

(二)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

(三)汇集、分析和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县经贸局、公安局、科技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十八、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和常识教育力度,加强舆论监督,营造人人关注、重视和参与食品安

全监管的社会氛围。其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一)食品安全监管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县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中小学开展科学饮食教育。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参加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

十九、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根据苍南实际,制定《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试点)实施方案》,对各地的食品放心工程实施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对本级的工作开展自查自评。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

二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检查。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每年春节前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检查。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县经贸局、公安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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