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5〕130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商业零售业态规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商业零售业态规范》已经县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三十日
苍南县商业零售业态规范
前 言
本标准是为了加强苍南县零售商业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促进零售企业开展错位经营,健全零售企业统计分类而制定的。
本标准的起草参照了 GB/T18106 —2004《零售业态分类》标准。
本标准根据商业零售企业在选址、目标顾客、规模、商品结构、经营方式、服务功能等方面的特点,提出了苍南县零售商业的13种主要业态指导性分类标准。
本标准由苍南县经济贸易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苍南县经济贸易局。
本标准于2005年7月首次发布。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苍南县商业零售业态的术语和定义、业态分类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苍南县行政区域辖内的零售企业和店铺。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零售业。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为主,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
2、零售业态。零售业态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3、食杂店。是以香烟、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4、便利店。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
5、折扣店。是店铺装修简单,提供有限服务,商品价格低廉的一种小型超市业态。营业面积在150-300平方米左右,拥有不到1500个品种,经营一定数量的自有品牌商品。
6、超市。是开架售货,集中收款,满足社区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业态,营业面积在500-1500平方米以上。根据商品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食品超市和综合超市。
7、大型超市。实际营业面积2500 平方米以上,满足顾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根据商品结构,可以分为以经营食品为主的大型超市和以经营日用品为主的大型超市。
8、仓储会员店。以会员制为基础,实行储销一体、批零兼营,以提供有限服务和低价格商品为主要特征的零售业态,营业面积在4000-6000平方米左右。
9、百货店。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10、专业店。以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11、专卖店。以专门经营或被授权经营某一主要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12、家居建材商店。以专门销售建材、装饰、家居用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13、购物中心。是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管理、运营的一个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包括社区购物中心、市区购物中心、城郊购物中心。
14、社区购物中心。是在城市的市、区级商业中心建立的,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内的购物中心。
15、市区购物中心。是在城市的市级商业中心建立的,建筑面积在 6万平方米以内的购物中心。
16、自动售货亭。通过售货机进行商品售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三、业态分类及要求
1、业态分类
根据零售企业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和目标顾客等结构特点,本标准给出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具建材商店、社区购物中心、市区购物中心、自动售货亭13种主要零售业态的分类。
2、业态要求
13种零售业态应满足的要求(详见下表)
主题词:商业 零售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30日印发
苍南商业零售业态分类及业态要求
业态 | 基 本 条 件 | ||||||
选址 | 目标顾客 | 规模 | 商品(经营)结构 | 经营方式 | 服务功能 | 商业信息自动化 | |
食 杂 店 | 居民小区、交通要道以及车站、医院、学校 | 以居民和流动顾客为主 | 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 | 以销售食品主 | 采取柜台销售 | 营业时间10小时以上 | 初级或不设立 |
便 利 店 | 社区商业中心、居民小区、交通要道以及车站、医院、学校、娱乐场所、办公楼等公共活动区 | 目标顾客以居民,单身年轻人,有目的的购买者 | 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 | 以销售食品、小百货为主,有即时消费性、小容量、应急性等特点 | 以开架自选为主,结算在收银处统一进行 | 营业时间10-16小时以上,提供即时性食品的辅助设施,开设多项商品性服务项目 | 程度较高 |
折 扣 店 | 社区商业中心、居民区等租金相对便宜的地区 | 以居民和流动顾客为主 | 营业面积在150-300平方米左右 | 以销售小百货、日用品为主,商品平均价格低于市场水平 | 以开架自选为主,结算在收银处统一进行 | 用工精简,为顾客提供有限的服务 | 一般 |
超 市 | 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居民小区、交通要道以及车站、医院、学校、娱乐场所、办公楼等公共活动区 | 经营服务辐射半径0.3-0.5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居民和流动顾客为主 | 营业面积在500-2000平方米以上,小型超市可以小于500米 | 以销售大众化的食品、生鲜食品、日用品为主 | 采取自选销售方式,出入口分设结算在集中的收银处统一进行 | 营业时间12小时以上 | 程度较高 |
大 型 超 市 | 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城郊结合部交通要道和大型居住区附近 | 经营服务辐射半径1.5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居民、流动顾客为主 | 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 | 大众化衣、食、用品齐全,满足一次性购全需要,注重本企业品牌开发 | 采取自选销售方式,出入口分设,结算在集中的收银处统一进行 | 设不低于营业面积40%的停车场 | 程度较高 |
仓 储 会 员 店 | 城乡结合部的交通要道 | 经营服务辐射半径3-5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中小零售店、餐饮店、集团购买和流动顾客为主 | 营业面积在4000-6000平方米左右 | 以销售大众化衣、食、用品为主,自有品牌占相当部分,实行低价格,批量销售 | 采取自选销售方式,出入口分设,结算在集中的收银处统一进行 | 设相当于营业面积的停车场 | 程度较高一般实行会员制客户管理方式 |
百 货 店 | 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及历史形成的商业集聚地 | 目标顾客以流动顾客为主 | 营业面积在2500-5000平方米以上 | 综合性,门类齐全,以销售服装、鞋类、箱包、化妆品、文体用品、礼品、家庭用品为主 | 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面售相结合方式 | 注重服务,设导购、餐饮、娱乐场所等服务项目和设施,功能齐全 | 程度较高 |
专 业 店 | 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专业街以及百货店、购物中心内 | 目标顾客以有目的选购某类商品的流动顾客为主 | 营业面积根据商品特点而定 | 以销售某类商品为主,体现专业性、深度性、品种丰富,选择余地大 | 采取柜台销售或开架面售方式 | 从业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 程度较高 |
专 卖 店 | 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专业街以及百货店、购物中心内 | 目标顾客以中高档消费者和追求时尚的年轻人为主 | 营业面积根据商品特点而定 | 以销售某一品牌系列商品为主,销售量少、质优、高毛利 | 采取柜台销售或开架面售方式,商店陈列、照明、包装、广告讲究 | 注重品牌声誉,从业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并提供专业性知识服务 | 一般 |
家 具 建 材 商 店 | 城乡结合部、公路边、交通要道或消费者自有房产比率较高的地区 | 顾客以流动顾客为主 | 营业面积3000-5000平方米以上 | 商品以改善、建设家庭居住环境有关的装修、装饰等用品、园艺品、宠物食品、日用杂品、技术及服务为主 | 采取开架自选销售,可以采取连锁经营方式 提供一站式购物和一条龙服务 | 有一定面积的停车场地 | 程度较高 |
社 区 购 物 中 心 | 市、区级商业中心及社区商业中心 | 经营服务辐射半径1-2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流动顾客为主 | 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 | 20-40个租赁店,包括大型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饮食服务及其他店 | 由发起企业有计划地开设,统一规划布局运营管理,店铺分散承租独立经营 | 停车位100个以上,功能较齐全,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为一体 | 程度较高,各个租赁店使用各自的信息系统 |
市 区 购 物 中 心 | 市级商业中心 | 经营服务辐射半径5-10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流动顾客为主 | 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 | 40-100个租赁店以上,包括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各种专业店、专卖店、饮食店、杂品店及娱乐服务设施等 | 由发起企业有计划地开设,统一规划布局运营管理,店铺分散承租独立经营 | 停车位300个以上,功能较齐全,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为一体 | 程度较高,各个租赁店使用各自的信息系统 |
自 动 售 货 亭 | 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繁华地带及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 顾客以流动顾客为主 | 营业面积在几平方米之间 | 以销售香烟、饮料和小食品为主,有即时消费性、小容量、应急性等特点 | 主要通过电话完成销售或购买活动 | 没有服务,营业时间24小时 | 程度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