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6〕197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全县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的有关要求,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测算,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我县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公布如下:
一、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标准。成套住房平均交易价格:龙港镇为3100元/平方米,灵溪镇为2750元/平方米,宜山镇、钱库镇、金乡镇为2000元/平方米,其他乡镇为1350元/平方米。直间房按单间成交价格确定,不再上浮,不计算面积,具体标准为:龙港镇120万元/间以下,灵溪镇100万元/间以下,宜山镇、钱库镇、金乡镇60万元/间以下,矾山镇40万元/间以下,其他乡镇30万元/间以下。
二、上述标准有效期限为200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成交价格均包括本数。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住房 价格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