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6〕167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印刷、休闲食品行业及新兴
产业重点企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印刷、休闲食品行业及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
苍南县印刷、休闲食品行业及新兴产业重点企业
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品牌大省”,市委、市政府关于“品牌强市”和县委、县府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加快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长效监管体系,提升全县产品质量水平和经济运行质量,结合我县产业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印刷、休闲食品行业及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开展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为主线,每年通过对1~2个行业开展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落实扶优扶强政策和打假治劣措施,优化企业发展和竞争环境、强化部门职能和服务,构建产品质量长效监管体系,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向循环经济和创新型经济方向发展,推进我县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认真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通过二年左右的努力,取得阶段性的成果:结合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有较大提高;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市场准入比例在全市领先。重点行业的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国家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指数稳定在96以上;品牌经济的数量和规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形成以印刷、休闲食品等行业为代表的优质产业基地。
三、工作重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名牌培育质量提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质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标准、计量、市场准入、质量监督、质量管理等手段和相关政策,实施分类指导,推动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
(一)建立制度。督促企业建立质量联系人制度,企业质量联系人应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负责规划和协调企业的质量工作。质监部门要定期对企业质量联系人进行企业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和质量工作最新动态通报,提高企业质量联系人队伍整体素质。
(二)名牌推动。认真实施《苍南县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按照《温州市名牌培育企业行为规范》等有关名牌产品培育要求,结对帮扶,指导企业做好各级名牌产品的培育工作。鼓励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通过多种途径做大做强,努力培育出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
(三)强化基础。
1、质量管理方面。加强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企业要认真贯彻《卓越绩效管理评价标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鼓励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获证企业帮助查摆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对列入省重点产品质量赶超工作项目的或获市质量工作专项资金的项目,要督促、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赶超,落实项目要求,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承担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标准化方面。要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采标目录和分步实施计划,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要充分利用政策推动和重点帮扶相结合,鼓励促进核心专利技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技术标准,快速形成现实生产力。对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积极提供标准化服务,要求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对标准体系完备、拥有技术开发能力及产业链的龙头企业,引导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活动,并通过与技术改造结合,把关键技术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及时转化为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有计划地推荐名牌培育企业纳入国家试点和省级创建活动,通过2-3年的努力,使我县列入各级名牌产品培育的企业符合《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县质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研究编制食品和印刷产业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质量提升。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按照自主、自愿方式联合相关企业研究、制定企业联盟标准,视同企业标准备案,引导产业发展。
3、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要成立浙江WTO/TBT通报咨询点苍南工作站,采取完善标准、及时通报、发布预警等措施,开展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情况调查,积极为出口企业服务,指导企业应对贸易摩擦,通过标准的提升等措施,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四)市场准入。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产品的源头质量监管,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袋等产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证后监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等违法行为,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达到国家能效标准的产品。
(五)质量监督。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构建国家、省级定检和市县专项监督抽查相结合的质量监管体系,县财政部门要逐年提高我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加强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提高质量水平。对问题较多的企业要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采取一曝(曝光严重不合格企业)、二查(依法查处、查清去向)、三找(找明原因、找到责任、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四验(抽样检验、整改确认与验收)等措施,认真执行“四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产品质量不达标不放过、处罚教育不到位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
建立健全我县重点产品质量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重特大产品质量问题、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苗头,保护产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六)技术支撑。加快技术机构建设,提高产品质量检验能力。整合资源,重点提升浙江省印刷装潢制品质量检验中心检验能力和构建苍南县食品检测中心。鼓励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进区入园,切实解决企业检测难问题。鼓励企业联建实验室,提高中小企业的自我检测能力。
(七)打假治劣。质监、公安、工商、文化、卫生、药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整体合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件,营造打击声势,落实打假责任,依法严惩假冒伪劣不法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
(八)政策激励。
1、设立政府质量奖,对获得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县财政每年拨出专项经费,分别用于各级名牌产品的认定和管理培育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参照县里政策出台创优创牌激励办法。
2、进一步完善对技术改造的激励政策。凡是技改后对实现产品标准有实质提升的项目,优先予以技改贴息补助。重点产品采标及实施市场准入的产品,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的,优先纳入各级技术改造计划。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优先列入各级科技开发计划和技术进步计划。将科技激励政策从科研成果的鉴定延伸到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并作为科技立项和验收的重要指标。推进科技进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尤其要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技术迅速融入、转化为适应市场的技术标准。
四、工作安排
结合我县实际,从2006年9月份起至2008年6月份,在印刷、休闲食品行业及新兴产业重点企业中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为2006年9月上旬。这个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深入宣传发动,召开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研究部署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各项工作,明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有序开展。
2、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2006年11月底前完成。这个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县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乡镇质监员的作用,会同经贸、工商、文化、科技、外经贸、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我县印刷、休闲食品行业及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行业产品质量状况与国际、国内同行业比较的水平,近三年监督检查产品合格率情况,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产品质量提升的空间;企业基础管理现状:执行标准情况、计量保证状况、强制和自愿认证状况;企业技术创新情况:技术改造、专利技术、自主知识创新、科技开发能力等。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切实加强质量监管基础信息建设,实现一企一档,建档立库,并实施动态管理,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提供可靠依据和基础保障。
3、培育提升阶段。时间为2006年12月初至2008年5月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梳理出试点行业的突出共性问题,根据所属行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企业质量诚信度等情况,将企业分为重点培育、重点帮扶和重点监管的A、B、C三类,实行差异化管理,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改进提升意见并分类指导实施,有针对性地解决技术、标准、管理、诚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帮扶一类产品、提升一个行业总体质量水平的目标,推动形成区域特征明显的优质产业基地。
4、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5月底前做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总结工作。在此基础上,完善政策,建章立制,形成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同时继续在我县其他重点产业全面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蓝德超副县长为组长,县府办吴农军、县质监局王清秀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张建华、县经贸局高炼、县工商局胡志慧、县科技局吴绍松、县外经贸局王作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吴绍升、县卫生局章月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黄一、县环保局陈克然、县农业局何国祥、县财政局项延钢、县公安局罗纯长、县质监局杨沈利等为成员的县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清秀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确保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有序开展。
2、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对乡镇的质量考核目标责任制,要把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列入各乡镇、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推进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力度较大、成效较为明显的单位或个人,县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鼓励。县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综合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全面实施我县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做到责任明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督查指导到位。
3、创新工作方法。各乡镇、各部门在开展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时,要坚持技术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与技术改造和标准提升相结合,与“质量兴县”和“名牌兴业”相结合,与“百家企业名牌培育工程”和“百家争名牌千家创品牌活动”相结合,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严格市场准入相结合,与加强日常监管和强化专项检查相结合,与改进完善质量分析和把握质量总体状况相结合。
4、强化宣传工作。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精心策划,切实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有关媒体中开设名牌培育质量提升专栏、专版,广泛宣传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主题词:经济管理 行业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