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6〕162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811”环境污染整治先进集体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年初以来,根据省“811”环境污染整治要求,我县把再生纺织行业褪色污染整治和废塑料洗涤加工污染整治作为工作重点,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坚决打击取缔,有效遏制了污染蔓延。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整治褪色污染工作成绩突出的龙港镇人民政府、宜山镇人民政府,以及在废塑料洗涤污染整治过程中成绩显著的灵溪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防止污染反弹,为苍南的生态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OO六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 表彰 先进 通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