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7〕121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禁划龙舟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禁止民间划龙舟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各类以划龙舟名义进行的非法摊派、宗族宗派活动,县政府决定对禁划龙舟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禁划龙舟工作宣传发动和贯彻执行情况;禁划龙舟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禁划龙舟工作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以划龙舟名义进行非法摊派、宗族宗派活动等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督查时间及方式
督查采取听汇报、座谈、现场查看等方式,各有关乡镇政府要按照督查内容做好汇报。督查时间定于5月29-6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三、督查组人员组成及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陈玉明,成员由县公安局和体育局各抽调2名人员组成,督查灵溪镇、凤池乡、浦亭乡。
第二组 组长:易建军,成员由县体育局和公安局各抽调2名人员组成,督查龙港镇、宜山镇、钱库镇、金乡镇、巴曹镇、望里镇、新安乡、仙居乡、云岩乡。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龙舟 督查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