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5〕83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乡镇质量监督工作网络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督“三网”建设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生产加工业食品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乡镇质量监督基础工作,全面完善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两个安全”的监管工作,努力打造“平安苍南”建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工作重心下移,监管服务前置”的基本工作思路,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乡镇和重点村(居)设立专(兼)职质监员和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范围:重点乡镇配置专职质监员,其他乡镇配置兼职质监员,重点村(居)(5家以上生产企业)聘任协管员,重点企业确定质管员。
二、人员配置:每个乡镇设立专(兼)职质监员,龙港、灵溪配置2名专职质监员;金乡、钱库、宜山、望里、桥墩、巴艚、矾山、马站配置1名专职质监员,其他乡镇配置1名兼职质监员。专(兼)职质监员由所在乡镇从经贸办、工办或安监所等单位中推荐,协管员从村(居)会计、文书等人员中推荐,推荐人选经县质监局考察后予以聘用。各乡镇专(兼)职质监员推荐名单于5月24日前报县质监局,重点村(居)协管员于6月5日前报县质监局。
三、工作职责:
1、乡镇政府是本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确定一位副镇(乡)长分管质监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专(兼)质监员职责:在辖区内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配合查处辖区内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协助日常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了解食品生产加工和特种设备使用等方面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向质监部门报告;开展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帮扶活动,利用质量技术监督有关业务知识为区域内企业和群众服务为企业和经营者申报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提供帮助;对质监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效能等进行监督。
3、质量协管员职责:向本村居经营者宣传食品生产加工和特种设备使用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了解摸清本村居企业及产品质量状况,帮助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对行政村范围内生产企业进行经常性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向质监部门报告;配合查处本村内存在的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村质量安全秩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组织到位。加强乡镇质量监督工作网络建设,直接关系到基层一线质量监督工作能否得到落实,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各乡镇政府务必要高度重视,把基层质监网络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干部亲自抓、一名副镇长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切实把基层质监网络建设抓紧抓好。
2、统一标准,严格选调。质监员队伍建设关键要选配好人员,这是抓好工作的前提。乡镇质监员任职的要求是要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坚持原则,勤政廉政,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并有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的经历。村级的质量协管员,一般要由敢于坚持公道,能了解企业情况,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威信较高的同志担任,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企业质管员一般由规模企业分管质量工作的企业领导担任。辖区内有五家企业的行政村必须配备质量协管员,规模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质管员。专(兼)职质监员由各乡镇负责推荐,县质监部门负责考核,协管员和企业质管员由所在乡镇负责考核。
3、创造条件、落实经费。各乡镇政府要积极为质监员工作解决基本办公经费;明年将质监员和质量协管员的办公经费、补助费和考核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4、强化管理、抓好培训。乡镇专(兼)职质监员日常管理由各乡镇负责,业务工作接受县质监部门领导和指导,每年县质监部门要会同所在乡镇对质监员进行考核;乡镇质监员由温州市质监局负责上岗培训,经考核合格由省质监局统一印制质监员证;协管员和企业质量管理员由县质监局组织培训并发给聘书。
附件:各乡镇专(兼)职质监员、协管员推荐登记表
二OO五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 监督 工作网络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5月16日印发
苍南县乡镇专(兼)职质监员、协管员推荐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
工作单位 | 是否党团员 | 健康状况 | ||||||||
专(兼)职或协管员 | ||||||||||
个人简历 | ||||||||||
推荐 单位 意见 | ||||||||||
考核单位意见 | ||||||||||
培训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