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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苍南县盐业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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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5〕119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苍南县盐业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全县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全省盐业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浙工商传〔2005〕10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盐业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及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2日,整治范围为全县从事盐业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二、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安排:

  1、成立县盐业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由县政府蓝德超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府办副主任陈华爽任副总指挥,县工商局副局长张强、县盐务管理局局长郑恩合、县卫生局副局长章月影任指挥。县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2、全县抽调工商40人、卫生20人、盐业60人,组成流通经营资格检查组、餐饮行业检查组、盐业产区检查组等三个工作组赴沿浦、龙港、灵溪三地进行检查。

  3、其它乡镇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工商、盐务、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行动,并将行动结果进行汇总,由各工商所上报县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流通经营资格检查组:由县工商局牵头、县盐务局配合分成两组,分别对灵溪、龙港两地商场、超市、综合性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地区等流通环节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私盐销售,非食用盐、非碘盐流入口食市场,不合格碘盐及假冒伪劣食盐进入市场和违反专营政策规定的盐产品销售及边界地区盐业市场的冲销行为等违规违法行为。

  2、餐饮行业检查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盐业局、县工商局配合分成两组,分别对灵溪、龙港两地酒店、宾馆等餐饮服务业,学校、幼儿园、机关、工厂食堂等使用碘盐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将非碘盐作口食食盐使用。

  3、盐业产区检查组:由县盐务局牵头,县工商局配合,分别对沿浦、芦浦两个产盐区源头进行管理,打击偷私行为,加大劣质盐管理力度,发现劣质原盐现象,坚决化卤重制。同时,要加大对全县流通领域盐产品质量的监测力度,保证放心合格盐产品供应。

  4、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沿浦镇政府要加大对沿浦盐场的废转力度,按期予以废转。

  三、政策处理

  1、执法行动中发现违法行为由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予以立案查办,按规定程序办理,做到依法行政,工商部门要加强牵头和协调作用。

  2、本次行动中现场查扣的劣质盐及不合格碘盐,统一移交盐政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执法统一大行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的极端重要性,通过检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要坚决取缔私盐生产经营活动,对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盐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对应废未废的盐田,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废转。

  2、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盐业市场的监管力度,对改变非食用盐、非碘盐用途和不合格碘盐,一经发现要立即下柜或查封,及时送检,严禁扩散,并追根溯源,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严禁以罚代刑。

  3、加强宣传、及时报道。各职能部门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同时,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举报申诉网络和消费者协会作用,新闻媒体要及时报导这次执法整治行动,营造合力整治盐业市场良好氛围。

  4、各牵头单位要将此次行动情况及苍南县盐业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于6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地址:县工商局经检大队,联系人:陈慧真,电话:64761972,传真:64761972)。各职能部门在执法行动中查办的案件要在办结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综合  整顿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20日印发

苍南县盐业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合    计

  出动检查人数(人次)

  检查盐产品生产、经营户数(家)

  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数(家)

  其中:小盐场数(家)

   无证经营户数(家)

  无照经营户数(家)

  取缔超范围经营户数(家)

  其中:食盐经营户数(家)

  不合格食盐下柜数(公斤)

  私盐(公斤)

  劣质盐(公斤)

  不合格碘盐(公斤)

  检查酒店、宾馆、学校、幼儿园、机关、工厂食堂(家)

  查处案件数(件)

  其中:大要案数(件)

   移送案件数(件)

  私盐案件数(件)

  假冒、劣质盐案件数(件)

  违法使用非碘盐案件数(件)

  案件总值(万元)

  罚没款总数(万元)

  此表由各牵头单位在行动结束后,统一上报县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地址:县工商局经检大队联系人:陈慧真,电话:64761972,传真:6476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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