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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县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系乡镇老年活动室制度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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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8〕104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县老龄委成员单位

联系乡镇老年活动室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兴办老龄事业,推进我县老龄事业蓬勃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2000年——2008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建立县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系乡镇老年活动室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对象

  1、已经县老龄委审批的二星级以上老年活动室(中心);

  2、有一定设施条件的重点乡镇待申报星级老年活动室(中心)。

  二、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调研。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深入所联系乡镇老年活动室开展调研活动,2008年度应不少于两次,重点了解老年人活动的内容、参与率、活动室的设施状况以及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2、扎实办好实事。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和有选择性为为联系老年活动室办一至几件实事,

  3、及时总结汇报。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各自联系老年活动室的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老龄委作专题汇报。

  附件:老年活动室(中心)与挂钩单位名单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民政  老龄问题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2日印发

  附件

老年活动中心与挂钩单位名单

老年活动中心

挂钩成员单位

  龙港镇河底高村老年活动中心

  县委组织部、团县委

  龙港镇东排村老年活动中心

  县委宣传部、县妇联

  灵溪镇上街老年活动中心

  县司法局、县体育局

  巴曹镇炉头村老年活动中心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巴曹镇巴曹村老年活动中心

  县卫生局

  巴曹镇中段村老年活动中心

  县旅游局、县老干部局

  矾山镇老年活动中心

  县发展和改革局

  灵溪镇江苏村老年活动中心

  县教育局

  巴曹镇金家沿村老年活动中心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马站镇老年活动中心

  县财政局

  桥墩镇老年活动中心

  县公安局

  宜山镇老年活动中心

  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

  金乡镇金星村老年活动中心

  县人事局

  藻溪镇兴康居老年活动中心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赤溪镇赤溪村老年活动中心

  县规划建设局

  钱库镇老年活动中心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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