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8〕72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7年度水利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水利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水财〔2008〕2号)精神,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在省里开展专项资金检查之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07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的内容包括:1、千库保安项目资金;2、千万农民饮用水项目资金;3、特大防汛抗旱资金;4、万里清水河道项目资金;5、千万亩十亿方项目资金。
二、自查时间
4月28日——5月7日。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07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见附件),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5月8日前报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人:缪乃票,联系电话:64767260。
附件:《2007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水利 资金 检查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印发
附件
2007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1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概算或者计划 | 2007年计划 | 2007年实际到位 | 投资完成情况 | |||||||||||
合计 | 省级 以上 | 地方 配套 | 合计 | 省级 以上 | 地方 配套 | 合计 | 省级 以上 | 其中:以前 | 地方 配套 | 其中:以前 | 累计 完成 | 其中 | |||
年度 计划 | 年度 计划 | 中央 拨补 | 省级 拨补 | 地方 配套 | |||||||||||
填表说明:1、项目名称请按批准的概算或计划填列;
2、专项资金核算单位,是指专项资金会计核算资料在本单位还是在会计核算中心,以打勾表示。
2007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2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财务 负责人 | 自查违纪金额 | 已经整改纠正金额 | 专项资金核算单位 | |||||||||||
随意改 变计划 | 重复申 报立项 | 项目 置换 | 滞留 | 截留 | 挪用 | 项目间 移用 | 其它 | 合计 | 本单位 | 核算 中心 |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财务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