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12〕269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各类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但从前段时间检查情况来看,我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仍有差距,部分专项应急预案应编未编,部分专项应急预案未及时修编。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苍政发〔2005〕277号)和《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苍政发〔2009〕130号)文件要求,各主管部门要对涉及本部门的各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苍南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修订或编制应急预案,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本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县直各部门专项应急预案要以纸制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县政府发文。
根据省、市应急管理机构有关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在编制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还要编制若干乡镇专项应急预案,并报县应急办备案(联系人:王道法,地址:行政中心802-1室,联系电话:68881135,手机:13758872566,行政网:662566,电子邮箱:cnxyjb@126.com。)。
附件:苍南县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表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