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12〕239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温委〔2012〕1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苍政办〔2012〕32号)、《关于印发苍南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考核办法的通知》(苍政办〔2012〕86号)精神,为全面了解我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确保我县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组织检查考核组对各乡镇今年1至8月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时间
二、检查考核内容
今年1至8月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概况,重点是执行、落实或完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苍政办〔2012〕32号)、《关于印发苍南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考核办法的通知》(苍政办〔2012〕86号)、《2012年度各乡镇三分三改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苍南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年度考核评分表》和其他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考核方式
检查考核采取听、看、查、问和反馈的方式进行,“听”:听工作汇报;“看”:看乡镇和村的备查资料(落实任务的工作部署等);“查”:查各项任务的完成依据;“问”:问一些具体事项;“反馈”:检查考核组将对检查核实的情况现场向被检查考核单位反馈,各乡镇和村根据检查考核组的反馈,尤其是股东股权台账、合作社章程、选举结果确认文件、股权证书发放等重要环节是否真正落实到位。
四、检查考核分组及人员安排
本次检查考核人员由县考绩办、县农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单位组成,分两个检查考核组对12个乡镇进行检查考核。第一组:组长:徐盛友(县农办),成员 :林海(县农业局)、侯百前(县考绩办)、梁世治(县农业局)、黄益良(县农业局)、梁木(县林业局)。检查考核对象:灵溪镇、桥墩镇、马站镇、矾山镇、赤溪镇、凤阳乡、岱岭乡;第二组:组长:李敏水(县农业局),成员:陈小冬(县考绩办)、吴祖建(县农办)、柯和佳(县林业局)、施希安(县农业局)、罗明吨(县农业局)、郑同睦(县农业局)。检查考核对象:龙港镇、宜山镇、钱库镇、金乡镇、藻溪镇。
五、检查考核结果运用
检查考核结束后,检查考核组形成检查报告报县主要领导审阅,并将结果按累计完成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社及土地流转面积的数量分别占全部行政村的百分比,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作为迎接市级检查考核的依据,同时作为全县对各乡镇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完成80%的乡镇,以完成村为单位给予每村经费补贴2000元。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由县考绩办发督查整改通报。
附件:1.苍南县“股改、地改”考核统计表
2.苍南县“股改”考核表
3.苍南县“地改”考核表
二O一二年九月五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