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3]128号
关于同意调整龙港国发花园基建
项目建设规模的批复
温州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要求调整项目建设规模的报告悉。根据县人民政府[2002]63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调整龙港国发花园基建项目建设规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调整后,项目总用地面积39485 m2(合59.2亩),总建筑面积86969 m2,其中商场4700m2,住宅60040 m2,综合楼21269m2(内设公寓式写字用房、综合办公用房等),辅助用房960 m2,道路、绿化设施配套建设。相应追加投资到13989万元。
请按调整后规模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房地产 基建 调整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县消防大队,龙港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副
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