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3]116号
关于灵溪康乐托老所扩建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灵溪康乐托老所:
灵溪康乐托老所扩建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新征用地面积2376 m2(合3.56亩),建筑面积4200m2,内设公寓式住宅、活动室、辅助用房等。道路和绿化等设施配套建设。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灵溪康乐托老所南面地块扩建,请县规划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请据此文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二○○三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 民政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民政局,
县消防大队,灵溪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