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3]441号
关于同意调整灵溪康乐托老所基建
项目建设规模的批复
灵溪康乐托老所:
灵溪康乐托老所基建项目投资计划已经我局苍计投[2001]201号、苍计投[2003]199号文分两期下达,现根据你们要求并结合县有关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调整基建项目规模如下:
项目总用地面积5847m2(合8.8亩),总建筑面积13800m2,建设老年人公寓(290张床位)及活动室、保健室等配套用房,消防、环保、供配电、给排水、通讯、室外活动场地、道路、绿化等设施同步建设。
项目总投资相应调整为1300万元。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 民政 基建 调整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民政局,县消防大队,灵溪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