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3]437号
关于龙港金田公寓基建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金田集团温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龙港金田公寓基建项目建议书悉。根据县人民政府[2000]15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461m2(合12.7亩),总建筑面积20000m2,其中公寓式住宅17000 m2,辅助用房3000 m2,余为道路、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龙港镇龙洲路246号,即金田集团电缆有限公司原用地地块,请县规划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 房地产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县消防大队,龙港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
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