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3]435号
关于县明达有机玻璃有限公司基建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明达有机玻璃有限公司:
县明达有机玻璃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年产3000吨有机玻璃。项目总用地面积13340m2(合20亩),总建筑面积8036m2,其中生产车间2016m2,裂化加工、包装车间1728 m2,原材料、成品仓库2000 m2,综合楼1344 m2,锅炉、配电、食堂等辅助用房948 m2,余为道路、绿化等用地。
二、生产工艺和主要设备:
1、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 筛选 裂解 蒸溜 制模 冷却 修边 检验 复膜包装 入库。
2、主要设备:裂解设备(釜)、精溜塔、冷却器、真空泵、凝聚模具、行车、锅炉等。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2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四、选址:根据巴曹镇总体规划,工业布局并结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 工业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县消防大队,巴曹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
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