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3]390号
关于苍南县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工程
基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房改办:
你们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苍南县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基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2000m2,住宅套数暂定为550套。并同步建设给排水、排污、供电、消防、环保、道路和绿化等配套设施。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投资98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3000万元,商请银贷款6800万元。
三、选址及用地:项目选址在体育场路(内河)以东,渎浦路以西,玉苍路(内河)以北,玉灵路以南地块。用地面积控制在75亩以内。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房地产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县城新区,灵溪镇政府,县消防大队,苏向青、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