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3]357号
关于县公局治安拘留所基建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治安拘留所基建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330m2(合6.5亩),总建筑面积2300 m2,其中拘留室1400 m2,办公楼400 m2,劳动生产用房和仓库500 m2,余为停车、道路和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部门补助和县财政拨款。
三、选址:根据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初步设计经县有关部门审核后即予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二○○三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 公安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县消防大队,灵溪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
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