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计投[2003]341号
关于苍南大富豪家园商住房基建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温州市林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苍南大富豪家园商住房基建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5705m2(合188.6亩),总建筑面积223756 m2,其中住宅209656 m2,商业用房12000 m2,辅助用房2100 m2。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建筑面积98500 m2,建设住宅93220 m2,商业用房5280m2,道路、绿化等设施配套建设。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一期工程投资17498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项目选址在灵溪镇东仓路以东、104国道线过境线以南,沪山路以北、站前大道以西L—01地块。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二○○三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 房地产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县消防大队,县散装办,灵溪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9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