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
低保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全县各乡镇要根据《苍南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扎扎实实地做好低保工作。当前,我县低保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基本上形成了规范的运行机制,得到了上级部门,县委、县府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肯定。但是,少数地方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根据民政部《关于严格规范低保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和省民政厅的指示,为防止出现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一些该享受低保的贫困群众没有领到低保,有的不符合条件的却一直吃着低保”的问题,吸取他们的教训,各乡镇要在6月份对本地的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以迎接省民政厅的抽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为防止通山县等类似问题的发生,各乡镇要开展一次低保工作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是各项低保政策落实到位情况、低保对象审查审核情况、低保工作程序执行和动态管理情况、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情况等。为方便群众和利于接受社会监督,县民政局设立低保举报电话:64767022,各乡镇也要相应设立低保举报电话,并请各乡镇给予公布。县民政局将对各乡镇低保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苍南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规范管理,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作为当前做好低保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严格操作规范,对低保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低保办法》要求;(二)是对收入和财产核算要深入调查;(三)是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四)是要把动态管理、定期检查、按月通报作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并形成制度,切实做到低保对象该进的进,该出的出,能进能出,应保尽保。
三、明确责任,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
各乡镇要加强对低保工作的领导,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关系低保的,发现一处查处一起,对执行政策不力,问题严重的,要现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要根据《苍南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以各种名义,出具虚假证明,帮助他人非法获得低保待遇,干扰、破坏国家低保政策执行的,要报告纪检、监督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融犯刑律的,要所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各乡镇要认真执行民政部、省民政厅的指示精神,以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发生的事件为戒,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管理,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切实做好我县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苍南县民政局
二OO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