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单位:
《苍南县人事局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具体方案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苍人〔2004〕13号)下发后,在执行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经研究,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关于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具体方案。为了简化办事手续,打破同一乡镇下属事业单位之间的界限,乡镇拟设两种结构比例方案,即“以工程为主系列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总体方案”和“农业技术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总体方案”(简称“工程结构比例方案”和“农业结构比例方案”)。企业站及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工程结构比例方案”执行。农综站现从事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人员列入“工程结构比例方案”执行。农综站、镇文化站、计生服务站中专职从事计算机的技术人员列入“工程结构比例方案”执行。农综站现从事农业技术、农经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农业结构比例方案”执行。乡镇文化事业编制和乡镇计生服务站的技术人员暂列入“农业结构比例方案”执行,今后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各事业单位按同类结构比例合成后,以乡镇为单位形成两种结构比例方案,即“工程结构比例方案”和“农业结构比例方案”。
二、事业单位的聘任对象:具有技术员(或相应职务)以上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全国统一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各种执业资格的人员,国家有明文规定,可以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执业资格,根据岗位需要可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大中专毕业生见习人员以及已经转正定级工资按技术员标准执行但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列入初级岗位。取得“农民技术员”、“农民技师”以及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不能列入聘任的对象。
三、关于取得初级资格证书人员的聘任问题。人事部人职司函〔1995〕71号文件规定:凡符合规定报考条件并参加不分助理和员级的初级专业技术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按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四年以上,不具备上述学历担任员级职务五年以上,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级职务;
2、其他人员可聘任员级职务。
上述人员聘任时,应附其本人初级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苍南县人事局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