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5〕45号
关于滨海型景区基础设施续建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风景旅游局:
你们关于渔寮和炎亭两滨海型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续建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渔寮景区:拓宽游步道1200m(二期),用地面积4800m2
(合7.2亩);生态停车场用地面积3000 m2(合4.5亩),管理房建筑面积200 m2;生态厕所用地面积190 m2(合0.28亩),建筑面积75 m2。炎亭景区:建设游客活动中心建筑面积800 m2,用地面积1000 m2(合1.5亩)。余为道路、绿化等用地。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要求你们按《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抓紧开展下步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五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旅游设施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财政局,县消防大队,炎亭镇政府,渔
寮乡政府,苏向青、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5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