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计投[2004]282号
关于龙港大道18#、19#地块商住楼
基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温州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龙港大道18#、19#地块商住楼基建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3000m2(合34.5亩,含代道路2761 m2),总建筑面积60700m2,建设公寓式住宅、商业用房、物业配套等用房,余为道路和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173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项目选址在龙港镇龙港大道以南、龙金大道以东、西六街以西的18#、19#地块,请根据龙港镇总体规划要求及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做好方案设计,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房地产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房管局,县消防大队,龙港镇政府,章方
璋县长,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4年11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