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计投[2004]233号
关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综合楼迁建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综合楼迁建项目建议书悉。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2004]25号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336m2(合8亩),总建筑面积6950 m2,其中综合楼4500m2(内设营业厅、化验室、生产调度、管网管理、抢修指挥办公、档案资料室、计算机房、图书室、会议室、多功能活动室等用房),仓库850 m2,食堂、配电等附属用房400 m2,室外堆场1200 m2。余为道路、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根据县城新区总体规划要求,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县消防大队,县城新区管委会,灵溪镇政府,章方璋县长,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4年9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