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4]216号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大楼
基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人民检察院:
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大楼基建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047m2(合7.6亩),总建筑面积6565 m2,其中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4284 m2,龙港改革试验区人民检察院用房1050m2,车库、食堂等附属用房1231m2,余为道路、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17万元,建设资金由中央预算内公检法司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国债资金、地方配套等多项筹集解决。
三、选址:根据龙港镇总体规划要求,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苍计投[2003]146、462号文同时予以撤销。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财政局,县消防大队,龙港镇政府,章方璋县长,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4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