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4]210号
关于龙港消防站迁建项目建议书的
批 复
县消防大队:
龙港消防站迁建项目建议书悉。为实施龙港镇总体规划需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4400m2(合21.6亩),总建筑面积4820 m2,其中龙港消防中队生活营房2660 m2(含消防车库及各类器材库房等),消防执勤、办公、业务训练用房1560 m2,训练塔300 m2,食堂等辅助用房300 m2,余为室外体能训练场、消防车号操训练场、道路和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建设资金由龙港消防站原资产置换等多渠道筹集解决。
三、选址:根据龙港镇总体规划要求,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开展下步工作,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二○○四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公安局,财政局,龙港镇政府,章方璋县长,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4年9月2日印发